安家英国·签证身份篇
有英国签证去欧洲,还要不要办申根签
申根签看的是你护照上的国籍,不是你住在哪、也不是你手上有哪国的居留许可,这一条法条里写得明明白白。中文网上流传的「持英国签证免签几十国」说的是另一回事,申根区不在那批里。这篇讲清:判据到底是什么、大陆与香港护照为什么走两条路、BN(O) 算哪一边、去多国旅行该向哪个国家申请、官方要的六样材料(含最容易踩的 3 万欧元保险保额)和分三档的费用、以及 ETIAS 现在到底要不要办(官方现读口径:尚未启动、不收任何申请)。另附 90/180 的滚动窗口怎么算(算错一次可能就是超期居留)、递交时间为什么不能卡在最后 15 天、以及持签证到了关口还会被查哪六项。还有一条住英国的人最容易撞上:爱尔兰是欧盟成员却不在申根区,申根签去不了都柏林。
申根签看的是你护照上的国籍。不是你住在哪,也不是你手上有哪国的居留许可。
这一句话就挡住了一个很容易读错的地方:「我有英国签证,去欧洲应该不用再办了吧」。
这篇讲七件事:
- 判据到底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英国的 BRP 或 eVisa 不改变它。
- 大陆护照、香港护照和 BN(O) 各走哪条路。
- 欧洲、欧盟、申根区是三回事,混起来会让你办了签证却飞不了目的地。
- 去多个国家该向哪一国申请,以及人在英国实际是怎么递的。
- 官方要的六样材料、分三档的费用、几个时间点。
- 签证拿到了,到关口还要过哪六项。
- ETIAS 到底要不要现在办。
那些「持英国签证免签几十国」的文章,是假的吗?
多半不是假的。但它答的是另一个问题。
那类内容讲的是:某些国家单方面对持英国签证的人放宽入境。那是一国一国各自定的。
申根区不一样。欧盟委员会的原话是,申根区 29 国适用同一套签证规则,而判据统一写在「哪个国家的公民需要签证」上。
所以两件事可以同时成立:你确实能凭英国签证免签去某些地方;同时你去申根区仍然要办申根签。
真正会出事的,是把前一句读成后一句。
判据是国籍,那我的英国居留许可算什么?
先看官方怎么写的。欧盟委员会的签证政策页写:
Non-EU nationals need a visa to enter the Schengen area for a visit of up to 90 days in any 180-day period. (非欧盟国民进入申根区做 90 天以内的短期访问,需要签证。)
申请页上还有一句更直接的:
Citizens of certain non-EU countries must hold a short-stay visa when travelling to the Schengen area. (某些非欧盟国家的公民去申根区时,必须持有短期签证。)
两句的主语都是「国民」「公民」。整段从头到尾没有出现「居住地」,也没有出现「居留许可」。
再看名单。欧盟 ETIAS 官方页列出的免签国家与地区里,有香港、澳门、台湾、英国、美国,没有中国大陆。
把这两步接起来:
- 判据是国籍 → 你的护照是中国大陆护照
- 中国大陆不在免签名单上 → 你需要申根签
- 英国的 BRP 或 eVisa 是英国给的居留许可,不改变你护照上的国籍
这一步不用靠猜,法条里就是这么写的。 欧盟第 2018/1806 号条例第 3 条第 1 款:附件 I 名单上的第三国国民,跨越成员国外部边界时必须持有签证,而附件 I 上有「China」。第 4 条第 1 款:免签资格只给附件 II 名单上的国家与地区。第 4 条第 2 款与第 6 条那几张例外清单是封闭的,没有任何一条是基于「持有某国居留许可」。
所以英国的 BRP 或 eVisa 不改变这件事,不是我们推的,是条文本身没给它位置。动身前想再确认一次,拿你的护照去问要去那国的签证中心,那是最稳的。
大陆护照和香港护照,不是同一条路
这一点在家庭出行时最容易出事:一家人一起订机票,结果手续完全不同。
| 护照 | 在欧盟免签名单上吗 | 现在要做什么 |
|---|---|---|
| 中国大陆护照 | 不在(条例附件 I 列有 China) | 办申根签 |
| 香港特区护照 | 在(附件 II 第 2 节) | 短期停留免签;ETIAS 启动后要办 ETIAS |
| 澳门特区护照 | 在(附件 II 第 2 节) | 同上 |
| 英国护照 | 在(附件 II 第 1 节) | 同上(住在欧盟国、持脱欧协议居留文件的另有 ETIAS 豁免) |
| BN(O) 护照 | 在(附件 II 第 3 节单列) | 短期停留免签;ETIAS 启动后是否要办,官方页未单列,届时向签证中心确认 |
来源:EUR-Lex · 欧盟第 2018/1806 号条例现行合并版附件 I 与附件 II(核实于 2026 年 8 月)
香港和澳门那两条还有个细节:条例的脚注写明,免签只给特区护照的持有人。拿中国大陆护照的香港居民,走的是大陆护照那一行。
BN(O) 护照也在免签名单上,只是位置比较偏:ETIAS 那一页没有单独写它,但欧盟第 2018/1806 号条例的附件 II 第 3 节专门列了一类,现行合并版的节标题是 BRITISH NATIONALS WHO ARE NOT BRITISH CITIZENS,也就是「不是英国公民的英国国民」,里面第一条就是 British nationals (Overseas),另外还有 BOTC、BOC、BPP、BS。按第 4 条,附件 II 名单上的人做 90/180 短期停留免签。
要留一句余量的是 ETIAS:那一页的免签名单只写了「United Kingdom」,没把 BN(O) 单列出来。等它启动,BN(O) 持有人建议向要去那国的签证中心确认一次。
顺手把地图分清楚:欧洲、欧盟、申根区是三回事
这三个词经常被当成同一个,而混起来会让你办了签证却飞不了目的地。
- 申根区 29 国里有四个不是欧盟成员: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去这四国用申根签,停留天数也计进 90/180。
- 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已经在申根区里了,2025 年 1 月 1 日加入,是目前最后加入的两国。几年前的攻略说它们「要单独办签证」,那条已经过时。
- 爱尔兰和塞浦路斯是欧盟成员,但都不在申根区,而两者不在的原因不一样。 爱尔兰是按《申根议定书》选择退出、继续执行自己那一套签证与边境政策,所以申根签去不了爱尔兰,也别等它「将来加入」;出发前单独查爱尔兰官方渠道。塞浦路斯是已经参与申根合作、但内部边检还没取消,所以它不在申根区 29 国里,却在 ETIAS 的 30 国里。对住在英国的人这一条尤其要紧:爱尔兰就在隔壁,去之前要单独查它自己的签证规则。
- 在英国待的天数不计入 90/180。
该向哪个国家申请?
这是最多人办错的一步。欧盟委员会给的是一条总则加两条细则:
- 总则:向你打算去的那个国家的领事馆申请。
- 去多个申根国:向你待得最久的那一国申请。
- 各国待的时间一样长:向第一个入境的那一国申请。
两条细则是先后关系:先比时长;时长相同,才轮到看首入境国。
不过委员会那一页写的是「待得最久」,签证法典第 5 条的原话更宽一点:主要目的地按「停留天数或停留目的」判定,判不出主要目的地时才看首次入境国。所以如果你有一段行程天数不长、但那才是这趟的正事(出差、参展、看病),那一国也可能算主要目的地。拿不准就按两条都问一遍,或者直接问那两国的签证中心。
还有一条对住在英国的人特别要紧,官方是这么写的:
As a general rule, you must apply for a Schengen visa at the consulate with territoria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country where you are legally resident.
一般规则是,你必须向对你合法居住地有辖区责任的那个领事馆申请申根签证。
来源:欧盟委员会 · Applying for a Schengen visa(核实于 2026 年 8 月)
也就是说:你人在英国,就在英国申请,不用特地回国办。而且「有辖区责任」这几个字是有实质的:同一个国家在英国可能按地区分领区,你得向管你住址那一个递,材料里可能要一份住址证明(西班牙驻伦敦领事馆那一页要的就是领区内的住址证明)。
在英国实际是怎么递的,值得先说清楚。 有的申根国在英国不直接受理,而是交给签证申请中心。到底是不是、是哪一家,去那一国的官方签证网站上看。流程一般是:在那家中心网上预约 → 本人到场递材料 → 现场采指纹 → 等领事馆决定。两件事要先知道:必须本人去(要采生物信息,没法找人代跑)、除了签证费可能还有一笔中心的服务费。到底是哪家中心、怎么预约,去你要去那国的官方签证网站上找对应中心,并且只从那一页给出的链接进中心网站,别从搜索结果直接点进去。
材料、费用、时间
官方申请页列的材料是这六样:
| 官方要求 | 英文原词(准备时对着找) | 容易踩的地方 |
|---|---|---|
| 有效护照 | valid passport | 离开申根区之后至少还有 3 个月有效期,而且必须是过去十年内签发的(申根边境条例第 6 条第 1 款的两个并列条件,委员会那张简化清单只写了前一条)。边境条例另留了一句:紧急情况有正当理由的,3 个月这条可以被豁免(原文是 may be waived,不是「一定会豁免」)。办多次入境签的,3 个月按「离开最后一个访问国之后」算;这半条出自签证法典第 12 条,不在边境条例里 |
| 签证申请表 | visa application form | 各国签证中心的表格入口不同 |
| 符合 ICAO 标准的照片 | photo in compliance with ICAO standards | 不是随便一张证件照 |
| 医疗保险 | medical insurance | 保额至少 3 万欧元,要涵盖急救、住院和遣返(含身故遣返),并且覆盖你整个停留期间 |
| 与停留目的有关的证明 | supporting documents | 含资金证明、住宿证明,以及打算回国的证明 |
| 现场采集指纹 | fingerprints | 递交时当场采,所以要本人到场(官方注明特定类别的申请人可豁免) |
官方在清单后面还加了一句:领事馆还可能要求补充材料。所以这份清单不是穷尽的,别以为凑齐六样就万无一失。
保险这一栏最容易踩。 委员会的清单只写了「要保什么」,保多少写在签证法典第 15 条里:最低保额 3 万欧元,而且要覆盖你整段行程。关键在于:条款里把「急救、住院、遣返」三样都写上,不等于医疗额度够 3 万欧元。买之前先翻到保额那一栏看数字,别只看项目名。
费用:成人 90 欧元;6 岁至未满 12 岁的儿童 45 欧元;6 岁以下免费。注意中文习惯说的「6 到 12 岁」是含 12 岁的,法条不含,孩子满 12 岁那天起按成人 90 欧算。官方还留了一句「特定类别的申请人可以免收签证费」,那不是一句空话,签证法典第 16 条把必须免收的写成了名单:6 岁以下儿童;为学习或教育培训出行的中小学生、大学生、研究生,以及随行教师;为科研或参加学术会议出行的研究人员;由非营利组织组织的研讨、体育、文化或教育活动中,25 岁及以下的非营利组织代表。另有几类是可以免(不是必须):6 岁至未满 18 岁的儿童、外交与公务护照持有人、25 岁及以下参加上述非营利活动的人。家里有在读学生要去欧洲参加学校活动的,先问一句免不免,别默认要交。 走签证服务中心的话可能另收一笔服务费。
还有一条容易被漏掉:配偶或家人是欧盟、EEA 国家公民的,在符合《自由流动指令》的条件下可以走免费而且加急的签证程序(官方原话是 free and accelerated visa procedure)。家里有这种情况的,申请前先问签证中心按哪条走,别默认自己要交 90 欧。
两个时间点,一起看才有意义:
- 最晚提前 15 天递交,最早提前 6 个月。法条的措辞是「一般不迟于 15 天」,并写明有紧急且有正当理由的例外。所以真的来不及了也别直接放弃,去问那国的签证中心还收不收。15 天是日历日不是工作日;6 个月按月算。
- 正常审理15 个日历日,个案需要更详细审查时最多可延长到 45 个日历日(法条写的是 up to a maximum,是上限不是「要审 45 天」)。紧急且有正当理由的个案,法条要求立即作出决定。
- 这 15 天从哪天开始算,是最容易误会的一点:法条写的是从「递交了一份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那天起算,不是从你抢到预约那天,也不是从你把材料交给签证中心那天。材料不齐被退回,这个钟根本还没开始走。
- 递交前可能要先预约(官方用词是 may have to)。签证法典给了一个基准:预约一般应在你提出预约请求那天起两周内安排上。注意起算点是你去约的那天,不是你递交申请那天;预约本来就发生在递交之前。紧急且有正当理由的个案,领事馆可以让你不预约直接递,或者当场给预约。
各国签证中心的预约方式不同,这一层要去你要去那国的官方渠道看。
被拒了会怎样?
官方写明两件事:如果申请被拒,你会被告知为什么被拒,以及怎么提出上诉。
也就是说拒签不是一句「不予签发」就结束了,理由和上诉途径都是你有权拿到的。签证法典还写死了两个细节:拒签要用统一的标准表格通知你,表上会写明理由;上诉是针对作出最终决定的那个国家提,按那个国家的国内法走。所以上诉的期限、找谁、要不要交钱,各国不一样。拿到拒签信第一件事是看那张表上写的上诉说明,别照别人在另一个国家的经验办。
至于「怎么准备才能通过」,我们不写。那属于针对个人情况的判断,不是我们该做的事,也不该有人隔着屏幕替你打包票。
签证拿到了,到关口还有一关
这一层写在签证法典第 30 条里:单凭持有签证,不自动产生入境权。 换句话说,签证只是让你有资格到关口,边检可以在你已经持有有效签证的情况下拒绝你入境。
到了关口按哪几条查,则写在另一部法里:申根边境条例第 6 条把短期停留的入境条件列成并列的六项。
- 有效的旅行证件,离开申根区后至少还有 3 个月有效期,且是过去十年内签发的(紧急情况有正当理由的,3 个月这条可以被豁免)
- 需要签证的,持有有效签证(持申根国居留许可或长期签证的除外)
- 说得清这趟的目的和安排,并且有足够的钱支撑停留和回程
- 不在申根信息系统的拒绝入境名单上
- 不被视为对公共政策、内部安全、公共卫生或成员国国际关系构成威胁
- 按要求提供生物识别信息(进出境系统 EES 采集人脸和指纹)
来源:EUR-Lex · 申根边境条例现行合并版第 6 条(核实于 2026 年 8 月)
落到行动上就一句话:你为了申请准备的那些材料,包括行程单、酒店订单、回程机票、资金证明、保险单,别在拿到签证后就锁进抽屉,出行时随身带一份。第三项要求你在关口也说得清、拿得出。
90 天到底怎么算
算法是:每 180 天里合计 90 天,而且这 180 天是从今天往回数的,不是从你第一次入境那天开始往后排的一段固定日子。
申根边境条例的原文是「no more than 90 days in any 180-day period, which entails considering the 180-day period preceding each day of stay」。欧盟委员会的计算器说明页把这个算法写成了一句普通话:从你停留的每一天往回数 180 天,把这 180 天里待过的天数加起来,不能超过 90。
所以正确的问法不是「我的窗口什么时候到期」,而是「今天往回数 180 天,我已经用掉几天」。
举一个最容易算错的例子。1 月 1 日入境,住满 90 天到 3 月 31 日离开。按「窗口从入境那天起算」的理解,4 月一过就该清零了;实际上不行。5 月 1 日往回数 180 天,1 月 1 日到 3 月 31 日那 90 天全压在窗口里,你一天都没有。
要等到 6 月 30 日才能再进去,也就是连续离开满 90 天之后。那天窗口里是「旧的 89 天加上今天这 1 天」,正好卡在 90 上。
而从那一天起,你可以连着住满 90 天,一直到 9 月 27 日。 道理就是窗口每天往前滑:你多住一天,就有一天旧的滑出去,加起来一直是 90。官方计算器的用户手册在算例里把这句写成了通则:连续离开 90 天,总是能换来一次最多 90 天的停留。
- 入境,这一天算第一天入境当天就开始计入 90 天。
- 住满 90 天,离境当天算最后一天额度用尽,此时再入境就是超期居留。
- 还进不去往回数 180 天,前一趟那 90 天全在窗口里,一天都不剩。
- 连续离开满 90 天,可以再进去而且这一趟可以住满 90 天,因为旧的天数会一天一天滑出窗口。
- 这一趟的最后一天再住下去,窗口里就超过 90 天了。
来源:欧盟委员会 · 短期停留计算器说明与该计算器的官方用户手册(核实于 2026 年 9 月)
所以它不是「每次 90 天」,不是按自然年重置,也不是「进去那天开一个窗口、窗口过完清零」。它是一把每天都往回量的尺:你在外面待多久,额度就长回来多少。
还有两条计数细则,一趟就能差出一天:入境当天算第一天,离境当天算最后一天;而持欧盟成员国居留许可或长期签证期间的停留不计入这 90 天。注意这里说的是欧盟成员国发的,英国的 BRP 或 eVisa 不算。不过你在英国待的天数本来就不在申根的账上。
有一句官方简写要提防:欧盟委员会那个签证政策页上写着「你一进申根区,那个 180 天的窗口就开始计」。那句和条例、和官方计算器对不上,按它理解会算多出几十天。以条例、手册算例和计算器为准。手册开头也写着,那个计算器只是辅助工具,算出来的天数不构成停留权利。
还有一条比上面全部算法都优先:90 天是上限,不是你一定拿得到的天数。拿到签证先看贴纸上的两栏:一栏是授权停留天数,另一栏是有效地域。官方另有一种有限地域效力的签证,只在写明的那几国有效,别默认整个申根区都能去。官方在计算器说明页上专门写了一句:如果你手上是短期签证,要看签证贴纸上印的那个「授权停留天数」;那个数比 90 小的话,这个计算器就别用了。也就是说,贴纸上写的是几天,你能待的就是几天,跟 90/180 怎么滚没有关系。拿到签证第一件事是把贴纸上的天数和有效期看清楚。
官方自己提供了一个短期停留计算器,常跑欧洲的人建议每次出发前先算一遍。用之前记住它页面上自己写的那句:这个计算器只是辅助工具,算出来的天数不构成停留权利。
ETIAS:现在还不用办
这一条是本文最有保质期的一段,先给你官方原话:
ETIAS is currently not in operation and no applications for travel authorisations are collected at this point. (ETIAS 目前尚未运行,此刻不收取任何旅行授权申请。)
欧盟会在启动前数月公布具体日期。
这句「提前数月公布」就是你的预警线。 到本文核实时,官方没有给出任何启动日期,最近一次官方说明通篇还是「一旦 ETIAS 上线」这种将来时。所以反过来推:官方一天没公布,你就一天不用管它;而真到要办的时候,你会有好几个月的提前量,不可能一夜之间被打个措手不及。
由此也能判掉一整类说法:网上任何写着「ETIAS 几月几号上线、赶紧申请」的具体日期,都不是官方口径。这一段是本文最有保质期的部分,出发前请直接开官方 ETIAS 网站看当前状态,别照本文的时态走。
将来它管的是免签旅客:有 30 个欧洲国家要求持 ETIAS。注意这个 30 和上面申根区的 29 是两个不同口径,多出来的是塞浦路斯。
顺带分清一件事:ETIAS 是旅行授权,EES 是入境系统,两码事,而且状态完全相反。EES 已经在运行了(2026 年 4 月 10 日起全面启用,取代了在护照上盖章),ETIAS 才是还没启动的那个。也就是说这趟出行过关时就要采人脸和指纹。进出登记那一套我们在《去欧洲入境新规 EES》里单独写过。
出发前照着做
- 先看护照。 大陆护照要办申根签;香港、澳门、英国、BN(O) 护照去申根区短期免签(注意爱尔兰不在申根区,另查)。
- 定行程,再定向谁申请。 待得最久、或者这趟正事所在的那一国;判不出主要目的地才看首入境国;人在英国就在英国申请。
- 倒推时间。 预约一般要两周;审理正常 15 天、被要求补材料时最多拉到 45 天(45 天是含这 15 天的总上限)。按两周加 45 天倒推。从出发日往回数两个月开始动手,不算早。
- 对着六样材料清单准备,并且记住它不是穷尽的。
- 常跑欧洲的,先用官方计算器算一遍 90/180。
另外,GOV.UK 的出国旅行建议页可以按国家查入境要求、安全提示和当地法律差异。它是英国政府给旅客的建议,不替代目的地国自己的签证规定,但出发前扫一眼很值。
英国签证种类本身如果你也没弄清,我们另有一篇专门讲;刚到英国、护照和身份文件还没理顺的,可以先看《英国 eVisa 与 UKVI 账户》。
注:本文只讲通用规则与官方流程,不构成个人移民或签证建议,也不判断任何人能否获批。文中的判据取自欧盟条例与签证法典原文,不是二手转述。爱尔兰不在申根区,本文只指路、不写它的签证规则。本文信息核实于 2026 年 8 月,ETIAS 状态与签证费随时可能调整,以欧盟官方页面当前说明为准。
常见问题
我有英国签证或 BRP,去法国意大利还要办申根签吗?
要办。判据是护照上的国籍,不是你住在哪、也不是你手上有哪国的居留许可。这不是推论,法条里就是这么写的:欧盟第 2018/1806 号条例第 3 条第 1 款规定,附件 I 名单上的第三国国民跨越成员国外部边界必须持签证,而附件 I 上有中国;第 4 条第 1 款规定免签资格只给附件 II 名单上的国家与地区;第 4 条第 2 款与第 6 条那几张例外清单是封闭的,没有任何一条是基于「持有某国居留许可」;反过来第 6 条第 3 款还写明,本来免签的人在停留期间从事有报酬活动的,成员国可以要求他办签证。所以英国的 BRP 或 eVisa 不改变这件事,是条文本身没给它位置。还要留意申根区的边界:爱尔兰是欧盟成员,却按《申根议定书》选择退出、继续执行自己那一套签证与边境政策,欧盟委员会自己写明爱尔兰与塞浦路斯都不属于申根区,所以办好的申根签去不了都柏林,去爱尔兰要另查它自己的官方渠道。动身前想再确认一次,拿你的护照去问要去那个国家的签证中心。
那些说「持英国签证免签 40 国」的文章是假的吗?
多半不是假的,但它答的是另一个问题。那类内容讲的是某些国家单方面对持英国签证的人放宽入境,是一国一国各自定的;申根区不一样,它是 29 个国家用同一套欧盟规则,判据统一写在「哪个国家的公民需要签证」上。所以两件事可以同时成立:你确实能凭英国签证免签去某些地方,同时你去申根区仍然要办申根签。真正会出事的是把前一句读成后一句,那种误读的代价是在机场被拦下来。
我要去三个国家,该向哪一国申请?
欧盟委员会给的是一条总则加两条细则。总则是向你打算去的那个国家的领事馆申请。去多个申根国的,向你待得最久的那一国申请;如果各国待的时间一样长,就向第一个入境的那一国申请。不过签证法典第 5 条的原话更宽:主要目的地按「停留天数或停留目的」判定,判不出主要目的地时才看首次入境国。所以如果有一段行程天数不长、但那才是这趟的正事(出差、参展、看病),那一国也可能算主要目的地,拿不准就两国都问一遍。还有一条对住在英国的人特别重要:一般规则是向对你合法居住地有辖区责任的领事馆申请,也就是在英国申请,不是回国申请。
香港护照和大陆护照,走的是同一条路吗?
不是。欧盟 ETIAS 官方页的免签国家与地区名单里,香港和澳门都在上面,中国大陆不在。所以同一个家庭里,拿香港特区护照的人和拿大陆护照的人,去欧洲要办的手续可能完全不同。BN(O) 护照也在免签名单上,只是位置比较偏:ETIAS 那一页没单独写它,但欧盟第 2018/1806 号条例的附件 II 第 3 节专门列了一类,现行合并版的节标题是 BRITISH NATIONALS WHO ARE NOT BRITISH CITIZENS,也就是「不是英国公民的英国国民」,第一条就是 British nationals (Overseas),还有 BOTC、BOC、BPP、BS。按第 4 条,附件 II 名单上的人做 90/180 短期停留免签。要留余量的是 ETIAS 那一层:它的免签名单只写了 United Kingdom、没把 BN(O) 单列,等它启动时向签证中心确认一次。
ETIAS 是什么,现在要不要办?
现在不用办,官方也不收。欧盟 ETIAS 官方页的原话是:ETIAS 目前尚未运行,此刻不收取任何旅行授权申请;欧盟会在启动前数月公布具体日期。官方到现在没有给出启动日,所以任何写着「几月几号上线」的说法,都不是官方口径。反过来说,那句「提前数月公布」就是你的预警:官方一天没公布,你就一天不用管它。官方已经定价 20 欧元,未满 18 岁与超过 70 岁免缴,配偶或家人是欧盟公民并符合家庭成员条件的也免缴;谁跟你要几十上百镑的代办费,多出来的是什么就清楚了。它将来管的是免签旅客,有 30 个欧洲国家要求持 ETIAS,这个 30 和申根区的 29 是两个不同口径,多出来的是塞浦路斯。另外别把 EES 和它混为一谈:EES 已经在运行了,2026 年 4 月 10 日起全面启用,过关时就要采人脸和指纹。
官方要哪些材料?多少钱?多久出结果?
欧盟委员会列的是六样:有效护照,且离开申根区之后至少还有 3 个月有效期、同时必须是过去十年内签发的(这两条并列在申根边境条例里,委员会的简化页只写了前一条;紧急且有正当理由的,3 个月这条可以被豁免。另外办多次入境签的,3 个月按离开最后一个访问国之后算,那半条出自签证法典第 12 条);签证申请表;符合 ICAO 标准的照片;医疗保险;与停留目的有关的证明材料,含资金证明、住宿证明,以及你打算回国的证明;现场采集指纹(官方注明特定类别可豁免)。最后官方还加了一句,领事馆还可能要求补充材料,所以这份清单不是穷尽的。保险那一栏最容易踩:委员会只写了要涵盖急救、住院和遣返含身故遣返,而保额写在签证法典第 15 条里,最低 3 万欧元,还要覆盖你整段行程;条款里三个项目都写上不等于额度够,买之前要翻到保额那一栏看数字。费用是成人 90 欧元,6 岁至未满 12 岁儿童 45 欧元,6 岁以下免费;官方另留了一句特定类别可免收签证费,走签证服务中心还可能另收服务费。配偶或家人是欧盟、EEA 公民的,符合条件可以走免费加急程序。时间上正常审理 15 天,需要更详细审查或者补材料时可以延长到 45 天,另外预约本身也有一把尺子:签证法典写的是预约一般应在你提出预约请求那天起两周内安排上,起算点是你去约的那天、不是递交申请那天。
90 天到底怎么算?
每 180 天里合计 90 天,而且这 180 天是从今天往回数的,不是从你第一次入境那天开始往后排的固定一段。条例原文写的是「任何一个 180 天期间内不超过 90 天」,官方计算器的说明页把「任何」这个词点破了:它是一个滚动的参照期,在你停留的每一天都往回看 180 天。举个最容易算错的例子:1 月 1 日入境住满 90 天到 3 月 31 日离开,按「窗口从入境那天起算」的理解,4 月一过就该清零,实际上不行。5 月 1 日往回数 180 天,前一趟那 90 天全压在窗口里,一天都没有。要等到 6 月 30 日,也就是连续离开满 90 天之后才能再进去;而从那一天起可以连着住满 90 天,一直到 9 月 27 日,因为窗口每天往前滑,你多住一天就有一天旧的滑出去。计算器的官方用户手册在算例里把这句写成了通则:连续离开 90 天,总是能换来一次最多 90 天的停留。另外入境当天算第一天、离境当天算最后一天,而持欧盟成员国居留许可或长期签证期间的停留不计入(英国的 BRP 或 eVisa 不属于这一类,但你在英国待的天数本来也不计入)。注意欧盟委员会签证政策页上有一句简写说「一进申根区窗口就开始计」,那句和条例对不上,以条例、手册算例和计算器为准。官方自己提供了短期停留计算器,常跑欧洲的人建议每次出发前先算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