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英国·开车篇
在英国出了车祸:法律当场要你做的,只有两件事
中文圈讲车祸都说「交换保险信息」,但法条当场要求的不是这个。它要的是停车,以及在有人合理要求时给出姓名地址与车辆标志。没给成,就必须尽快向警察报告,无论如何不超过 24 小时;不停车或没按时报告,最高可判 6 个月监禁、扣 5 到 10 分。本文还讲对方不肯给保险信息、对方跑了或根本没保险时,官方的免费通道在哪。
中文圈讲车祸,开口就是「交换保险信息」。法条要求的不是这个。
《1988 年道路交通法》第 170 条要的是两件事:必须停车;以及在有合理理由的人开口要时,给出你和车主的姓名地址、以及车牌。那份清单里没有保险信息。
更要紧的是第二层:如果因为任何原因没把姓名地址给出去,你就必须报警,而且有时限。这一条中文攻略几乎不提,而它恰恰是英文不好的人最容易踩的:当场说不清,索性开走。
这篇讲清五件事。现场法律要你做什么、什么情况下必须报警、没做会罚什么、拿不到对方的保险信息怎么办、对方保险公司找上门时你有哪些选择。
现场:停车是无条件的,给信息是有条件的
停车没有任何前提;给信息要等有人开口要。
法条第 (2) 款的原文结构是这样的:驾驶人必须停车;并且,在有合理理由要求的人提出要求时,须给出自己的姓名和地址、车主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车辆的识别标志。
- 停车:没有条件,撞了就得停。
- 给信息:要有人向你要,而且那个人要有合理理由。
The driver of the mechanically propelled vehicle must stop and, if required to do so by any person having reasonable grounds for so requiring, give his name and address and also the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owner and the identification marks of the vehicle.
该机械驱动车辆的驾驶人必须停车;并且,在有合理理由要求的人提出要求时,须给出自己的姓名和地址、车主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车辆的识别标志。
来源:legislation.gov.uk · 1988 年道路交通法第 170 条(现行版)(核实于 2026 年 8 月)
所以「对方没找我要,我就走了」这种情况,停车那一半你做到了,给信息那一半没发生;这时候第二层义务就被触发了,见下一节。
那什么样的事故适用这一条?法条列的是:因机动车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出现而发生事故,并造成以下之一:
- 该车驾驶人以外的人身伤害
- 损害到其他车辆
- 损害到动物(这个词有法定定义,见后面)
- 损害到道路所在或邻接土地上的其他财产(护栏、围墙、路灯这些)
什么时候必须报警:看有没有给出姓名地址
判据不是事故大小,是信息有没有交出去。
法条第 (3) 款写得很直接:如果驾驶人因任何原因没有依照第 (2) 款给出姓名和地址,必须报告事故。
「因任何原因」这四个字覆盖面很广:
- 对方当时不在场(比如你蹭到一辆停着的车)
- 现场没人向你要
- 你语言不通,当场说不清楚
- 你慌了,忘了给
这些全都落在同一句里,结果都是:得去报警。
而且不遵守第 (2) 或 (3) 款,法条写的是构成犯罪。这一条双向适用:对方撞了你就开走是犯罪,你自己没停或没报告同样是。
报警的两个硬要求
必须在警察局或向警察做,而且必须尽快、无论如何在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
这里有个常见误解要纠正:24 小时不是「有一天时间慢慢想」。法条的措辞是「尽快,且无论如何在 24 小时内」,前面那句「尽快」是并列要求,不是修辞。
另外一条只在你以外的人受伤的情形下适用:如果当场没向警察或有合理理由要求的人出示保险证明,那就必须报告事故并出示证明。这一款有个例外,残障代步车的驾驶人不适用。
保险证明当场拿不出来也不是绝路。法条写着:若在事故后 7 天内,在你报告事故时所指定的那个警察局出示了证明,不得仅因未出示而定你的罪。三个限定都要记住:7 天、你指定的那个警察局、以及「仅因」两个字(不排除因别的理由被定罪)。
没停车、没按时报告,罚什么
法条本身只说「构成犯罪」,罚多少官方汇总在另一处:GOV.UK 版《公路法规》的附录五。
那张罚则表把「肇事后未停车」和「未报告事故」列在同一行:最高 6 个月监禁、罚金无上限,法院还可以裁量吊销驾照,罚分是 5 到 10 分。「5 到 10」是区间不是固定值,具体几分由法院定。
对应到驾照上的批注代码有三个。GOV.UK 写明这三个代码要在驾驶记录上留 4 年,而且起算点是犯罪当天,不是定罪当天:
| 批注代码 | 官方罪名 | 罚分 | 留在驾驶记录上 |
|---|---|---|---|
| AC10 | Failing to stop after an accident(肇事后未停车) | 5 到 10 分 | 4 年,从犯罪当天起算 |
| AC20 | Failing to give particulars or report an accident within 24 hours(未提供资料,或未在 24 小时内报告事故) | 5 到 10 分 | 4 年,从犯罪当天起算 |
| AC30 | Undefined accident offences(其他未明确定义的事故罪) | 4 到 9 分 | 4 年,从犯罪当天起算 |
同一张表给的最高刑是 6 个月监禁、罚金无上限,并可由法院裁量吊销驾照。
来源:GOV.UK · 驾照批注代码与罚分 与 GOV.UK · 公路法规附录五:罚则(核实于 2026 年 8 月)
还有一层连锁反应值得知道:《公路法规》同一页写着,三年内累计 12 分或以上,必须被吊销驾照,最短 6 个月。也就是说,一次 5 到 10 分本身就可能把你推到临界线上。
撞到动物:这个词有法定清单
法条给「动物」下了穷举定义:马、牛、驴、骡、羊、猪、山羊或狗。
也就是说,撞到清单上的动物,第 170 条的义务成立,照上面两层走:停车,有合理理由的人要求时给信息,没给成就报警。
猫不在这份清单里。 这一条相当反直觉,而且值得说清楚边界:第 170 条不适用,不等于没有别的义务。别的义务本文没有取源,所以这里不下结论,只告诉你这条法律管到哪儿为止。
拿不到对方的保险信息:另有一条法律管这个
第 170 条不要求当场交保险信息,但第 154 条要求「被索赔的时候必须交代」。
《1988 年道路交通法》第 154 条写的是:被提出索赔的一方,在索赔方或其代表提出要求时,必须说明自己针对这项责任有没有保险;如果有,还要给出保单细节。法条把细节分成两种情形:签发过保险证明的,给证明上载明的那些细节;没签发过的,给车牌等识别资料、保单号、保险公司名称与保险期间。
限定词要看清:触发点是「有人向他提出索赔并提出要求」,不是现场随便谁开口。所以正确的顺序是先在现场拿到姓名地址和车牌,之后由你或你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再依这一条要对方交代保险。
法条还写着,没有合理理由不照做、或者在回应中故意谎报,构成犯罪。
对方跑了、给了假资料、或者根本没保险
这种情况有专门的免费通道,叫 MIB(Motor Insurers’ Bureau,机动车保险局)。它按政府的《无保险驾驶人协议》和《无法追踪驾驶人协议》办事,受理的正是「找不到人」和「没保险」这两类。
对方留下了姓名地址与车牌
- 走正常流程:交给你自己的保险公司,或等对方保险公司联系你
- 对方不肯交代保险,等索赔提出后用第 154 条要
- 受伤而且金额不大,可以走司法部的免费通道 Official Injury Claim(官方伤害索赔)
对方跑了、给了假资料、或者没保险
- MIB 官网列的资格是五条里满足一条或多条:事故发生在英国、海峡群岛、马恩岛或直布罗陀;对方无法追踪或给了假资料;被无保险驾驶人撞;涉及外国车牌车辆;车辆恐怖袭击的受害者
- 肇事逃逸有硬前置:MIB 写明必须先报警,再开始提交索赔
- 时限按 MIB 的口径:人身伤害自事故日起三年;财产损失英格兰与威尔士六年、苏格兰五年
来源:MIB · Can I claim with MIB? 与 MIB · What to do after an accident(核实于 2026 年 8 月)
还有一条 MIB 写得很直白,而中文攻略几乎不提:事故之后要尽快通知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哪怕你根本不打算索赔。
之后:对方的保险公司会直接找你
他们依法可以这样做,这有个名字,叫第三方截获(third party capture)。
Citizens Advice 那一页写得很清楚:如果你在非你过错的事故中受伤或车辆受损,对方的保险公司可能直接联系你,想跟你直接了结这笔索赔。
关键是接下来这句,两半都要看:保险公司依法可以这样做;但你不必以这种方式了结索赔,而且对方的保险公司不会为你的最佳利益行事。
对英文不好的人,这通电话的压力是双重的:听不太懂,还怕拒绝了显得不配合。所以下面几条要提前知道:
| 你有的选择 | 官方怎么说 |
|---|---|
| 可以不接受任何报价 | 接受了,金额可能低于你找律师或上法庭本可以拿到的 |
| 不用赶时间 | 从事故发生起,你最长有三年提出人身伤害索赔(车损与财物的时限不一样,见上一节) |
| 不必用他们安排的律师 | 你可以随时自己指定,或另找独立法律意见 |
| 受伤了,官方建议做完整医疗评估 | 确认伤情以及对你生活的可能影响 |
| 可以投诉 | 觉得对方保险公司不公平或在施压,可以向他们投诉 |
免费的官方索赔通道:够不够格,看这几条
Citizens Advice 提到的那个通道就是上面说的 Official Injury Claim,它是司法部的服务,官网写明对你免费,不必请律师。但它有门槛,六条要同时满足:
- 年满 18 岁
- 事故发生在英格兰或威尔士
- 事故发生在 2021 年 5 月 31 日当天或之后
- 事故发生时你在车里(驾驶人或乘客都算)
- 你认为事故不是你的过错
- 轻伤,价值低于 £5,000
- 骑自行车、骑摩托车、当行人时出的事,不能走这个通道
来源:Official Injury Claim · Make a personal injury claim(核实于 2026 年 8 月)
金额别压成一个数:伤情赔偿要低于 £5,000,另外的损失与开销另有 £5,000 的额度,两项合计超过 £10,000 就不适合走这里。
对英文不行的读者,官网上还有一条别处看不到:网站本身只有英文和威尔士语,但电话客服提供翻译服务,覆盖被要求最多的十种外语,电话 0800 118 1631,周一到周五 9:00 到 17:00。
负担不起律师的,还可以找 LawWorks 的免费法律诊所。觉得对方保险公司不公平或在施压,可以直接向那家保险公司投诉。另外关于保险的一般咨询,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有消费者热线:0800 111 6768(免费)或 0300 500 8082,周一到周五 8:00 到 18:00、周六 9:00 到 13:00。
现场那几分钟,说这几句就够
前三句对应法条要求的那几件事;后两句不是法律要求,但最后那句有出处(MIB 的现场指引明写「不要承认过错,也不要在现场揣测事故原因」)。英文不好的人在现场最怕说错话,下面几句照念就行:
| 场景 | 说这句 | 意思 |
|---|---|---|
| 停下来先说 | ”Is anyone hurt?” | 有人受伤吗 |
| 给信息 | ”Here’s my name, address and registration.” | 这是我的姓名、地址和车牌 |
| 对方追着要保险信息 | ”The law asks for my name, address and registration. I can give you those.” | 法律要的是姓名、地址和车牌,这些我可以给你 |
| 听不懂 | ”Sorry, could you write it down, please?” | 抱歉,能写下来吗 |
| 被追问责任 | ”I’d rather not discuss fault here.” | 责任的事我不想在这里讨论 |
最后一句的用意:现场别急着认责任。你可以配合给信息、可以报警,但「这是我的错」这种话,留给保险公司和有资质的人去判断。这不是我们的发明,MIB 的现场指引就是这么写的。
一张按顺序走的表
- 有人受伤先打 999 或 112。 《公路法规》附录七两个号码都写了,说清楚位置(含行驶方向)和涉事车辆数。
- 停车。 这一步没有条件。
- 有合理理由的人向你要信息,就给:你的姓名地址、车主姓名地址、车牌。
- 没给成?去向警察报告。 尽快,且无论如何在 24 小时内,到警察局或找警察。报告时记下是哪一个警察局,因为 7 天补交保险证明只能去那一个。
- 你以外的人受伤、又没当场出示保险证明的,记住那个 7 天的补救窗口,以及要去你当初指定的那个警察局。
- 尽快通知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哪怕你不打算索赔。
- 对方跑了、给了假资料、或者没保险:先报警(这是 MIB 索赔的硬前置),再走 MIB。
- 对方保险公司来电,不必当场答应任何事。 人身伤害的索赔时限最长三年。
- 要签字或收钱之前,先弄清楚那是为了什么。
保险本身怎么挑、出了小事故要不要报险,见英国车险怎么买;事故之后如果收到罚单,四类罚单的处理办法完全不同,见在英国收到罚单;还在算买车成本的,见在英国买车还是租车。
常见问题
在英国出了车祸,法律要求我做什么?
《1988 年道路交通法》第 170 条要求两件事。第一件是必须停车,这是无条件的。第二件是在有合理理由的人提出要求时,给出你的姓名和地址、车主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车辆的识别标志。注意这份清单里没有保险信息,只有造成驾驶人以外的人身伤害时,才被单独要求出示保险证明。不遵守这两条本身就构成犯罪。
什么情况下必须向警察报告事故?
判据不是事故大小,是有没有把姓名地址给出去。法条写的是:如果驾驶人因任何原因没有依照规定给出姓名和地址,就必须报告事故。所以对方不在场、没人向你要、你语言不通说不清楚,全都落在这一句里。报告必须在警察局或向警察做,而且必须尽快、无论如何在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
24 小时内报警是不是就等于有一天时间慢慢想?
不是。法条的原文是「尽快,且无论如何在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24 小时是硬上限,前面还有一句「尽快」。把它读成「有一天缓冲」是常见的误解。
撞到动物要不要停?
看是哪种动物。法条对「动物」给了一份穷举清单:马、牛、驴、骡、羊、猪、山羊或狗。撞到清单上的动物,第 170 条的义务成立。猫不在这份清单里,所以这一条不适用。但要说清楚:本条不适用不等于没有别的义务,别的义务本文没有取源,所以这里不下结论。
对方的保险公司直接打电话来找我和解,能谈吗?
在非你过错的事故里,对方保险公司可能直接联系你,这叫第三方截获。他们依法可以这样做,但有两件事要知道:你不必以这种方式了结索赔,而且对方的保险公司不会为你的最佳利益行事。你不必接受任何报价,接受了金额可能低于找律师或上法庭本可以拿到的。也不必用他们帮你安排的律师。
我是不是得赶紧决定?
不用。Citizens Advice 写的是:从事故发生起,你最长有三年时间提出人身伤害的索赔。车辆和财物损失的时限不一样,MIB 的口径是从事故发生日起算,英格兰与威尔士六年、苏格兰五年。官方的建议是别在压力下匆忙决定;如果受了伤,官方也建议做一次完整的医疗评估。还有一条对英文不好的人最实用:保险公司给你钱或者要你签什么东西时,务必先弄清楚那是为了什么。
没停车、或者没在 24 小时内报告,会怎样?
GOV.UK 版《公路法规》附录五的罚则表把「肇事后未停车或未报告事故」列在一起,最高刑是 6 个月监禁、无上限罚金,法院还可以裁量吊销驾照,罚分是 5 到 10 分。对应的驾照批注代码有三个:AC10 未停车、AC20 未提供资料或未在 24 小时内报告、AC30 其他未明确定义的事故罪。GOV.UK 写明这三个代码要在驾驶记录上留 4 年,起算点是犯罪当天,不是定罪当天。
对方不肯给保险信息,法律有辙吗?
有,但走的是另一条。第 170 条不要求当场给保险信息,第 154 条要求的是:被提出索赔的一方,在索赔方或其代表提出要求时,必须说明自己针对这项责任有没有保险,并给出保单细节。法条写着,没有合理理由不照做、或者在回应中故意谎报,构成犯罪。所以正确的顺序是先拿到姓名地址和车牌,之后由你或你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要求对方交代保险。